公司治理-
董事會

董事會權責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公司營運架構、未來發展趨勢及實務運作需要,規劃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管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目前董事會成員男性占比78%(7席),女性占比22%(2席)。

本屆董事成員簡歷
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會任期112/06/28-115/06/27,成員共 9 名,包含4位獨立董事及1位具員工身份董事(佔全體董事成員
比例分別為44%及11%)。截至112年8月底,有7位董事年齡在61-70歲,1位董事年齡在51-60歲,1位董事年齡在41-50
歲。其中獨立董事均符合金管會證期局有關獨立董事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