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之設置隸屬於董事會,編制有一名專任之內部稽核人員。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係依據「招募任用管理辦法」、「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各類獎金分配管理辦法」及「離職管理辦法」等之規定辦理;其考評每年執行一次,前述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係依簽核流程簽報至董事長核定,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並經董事會通過。前述相關辦法已揭露於本公司內部表單規章專區。

內部稽核單位於每年年底前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次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包括每月應稽核之項目,並經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人員依年度稽核計畫確實執行,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內部稽核人員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均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於該報告陳核後加以追蹤,定期作成追蹤報告,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且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獨立董事查閱。